如何委託

如何委託   

我們的拍品徵集工作全年展開。如果您有適合的藏品送拍,我們的專家團隊和工作人員將竭誠為您提供幫助:   

一、傳達藏品信息   

您可以通過如下方式將藏品信息告知我們:   

1.發送電子郵件。請將拍品圖片及相關信息發送至相關部門電子郵箱.   

2.郵寄資料。請將藏品照片及相關資料寄至本公, 並在信件中註明您的姓名、電話等聯繫方式。   

3.直接送拍。您也可以將藏品送至公司:工作時間為周一至週六(上午9:00至下午5:30),您可以將藏品送至相應地點,並請工作人員進行鑑定。   

4.免費鑑定。

二、專家評估   

我們將組織專家對送拍藏品的圖片及相關資料進行初步鑑定。對於符合上拍要求的,我們會在一個月內與您聯繫,請將藏品送至公司進行再次鑑定與評估。對於藏品的來源、瑕疵,您應向本公司進行客觀、全面的說明。您應向本公司及買受人保證:對該拍賣品擁有*的所有權或享有合法的處分權,對該拍賣品的拍賣不會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(包括著作權權益),亦不違反相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。

三、簽訂合同   

對於經專家評定符合要求的藏品,我們將與您商議確定保留價,並簽訂委託拍賣合同,正式接受您的委託。   

四、入編圖錄,拍賣預展   

您的藏品將被編入拍賣會圖錄,並在拍賣之前進行預展。在此期間,公司對拍品的拍賣日期、拍賣場次、拍賣條件、拍賣方式及通過圖錄及其他載體所作的說明擁有完全的決定權。   

五、拍賣結束 拍賣結束後,“我們將告知您拍品的成交情況。”如果拍品成交,您應當按定槌價的10%向本公司支付佣金,並交納定槌價1%的保險管費、每個標的200元的圖錄費, 以及其他合同約定的費用。如買受人已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購買價款,則本公司自拍賣成交日起35日將出售收益支付給您。如拍品未成交,本公司不收取任何費用。您應在收到本公司領取通知日起兩個月內取回拍品,費用自理